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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同志就《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答记者问

时间:2024.01.02

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同志就《实施方案》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进一步做好财会监督工作,发挥财会监督效能,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全区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作出了系统安排,是自治区首次以“两办”名义印发的财会监督方面的文件,对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问:《实施方案》的总体思路和框架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加强党对财会监督工作的领导,突出财会监督政治属性,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加快构建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全面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促进财会监督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切实维护财经秩序,为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提供有力保障。

按照上述思路,《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突出财会监督工作重点、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夯实财会监督基础、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对全区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作出科学谋划和系统安排。

问:《实施方案》要建立的财会监督体系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坚持系统观念,在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建立以党内监督为主导,逐步构建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相结合的财会监督体系,形成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财会监督新格局。

问:《实施方案》对财会监督重点工作作出哪些具体部署?

答:《实施方案》突出财会监督政治属性,瞄准财会监督六个重点领域,分类精准施策,强化监督制约。

一是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把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落实“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见行见效作为财会监督的首要任务,推动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督。针对财政、金融、粮食、能源资源和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乡村振兴等领域突出问题,以及营商环境、国资国企、资源利用等领域的多发、高发、易发问题,严厉整饬财经纪律,规范权力运行。

三是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明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及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等中介机构落实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内部财会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

四是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监督。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归口财务管理单位财务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开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金融企业财务会计行为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会计违法违规事项。

五是加强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督。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等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质量的监督,加大对无证经营、挂名执业、违规提供报告、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

六是强化行业协会自律监督。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注册税务师协会、银行业协会、证券业协会等行业协会督促引导作用,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加大惩戒力度,完善对投诉举报、媒体质疑等的处理机制,推动提升财会信息质量、内部控制有效性和财会业务规范化水平。

问:《实施方案》在完善工作机制和夯实基础支撑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实施方案》立足自治区财会监督工作全局,建立了财会监督工作协同、信息沟通、线索移交移送、成果共享运用及重大事项报告五大机制,从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加强财会监督队伍建设、推进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等三个方面夯实财会监督基础,推动财会监督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问:请谈谈如何抓好《实施方案》贯彻落实?

答:《实施方案》提出了五个方面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建立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对下级财会监督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各级财政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财会监督各项任务落实。

二是严格考核评价。财会监督工作推进情况要纳入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体系,财政部门要对财会监督制度执行、任务落实、问题整改、责任追究、机制建设等进行量化考评。对贯彻落实不力、职责履行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严明纪律要求。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积极配合财会监督工作,财会人员要加强自我约束,遵守职业道德。对拒绝、阻挠、拖延财会监督工作开展,提供虚假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财会资料及信息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四是强化结果应用。加大对财经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财会监督结果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与预算安排、资金分配、信用评价等挂钩,并完善财会监督结果公告公示制度。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强财会监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贯彻,大力推进财会信息公开,开展财会监督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营造财会监督工作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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